主持人:《法治周末》记者 尹丽
嘉宾: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张建伟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教授 陈碧
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 蒋海松
回顾刚刚过去的2025年,一批法治题材电影接连引发观影热潮。那些直击人心的片段不仅让观众感受到光影魅力,更传递着深刻的法治理念。我们邀请三位法律学者,从专业视角解码电影画面背后的法治内涵,谈谈银幕光影如何照进法治实践。
解码法治影像
主持人:过去一年,银幕上涌现了不少法治题材或者法律元素丰富的电影作品,其中是否有让你印象深刻的作品?能否列举一些精彩的情节、画面或人物?作为一位法律学者,如何看待上述作品折射的法治观念、法治精神?
陈碧:我印象深刻的是电影《不该停止的追问》,它讲述了体校毕业生王菁菁为调查姐姐自杀真相而入职姐姐生前公司并揭开职场性骚扰黑幕的故事。在追查过程中,观众逐渐发现,姐姐自杀的悲剧并非单一施害者造成。职场高管的权力压迫、丈夫的冷漠卑劣、同事的沉默纵容、公司的制度庇护以及性别文化带来的个体耻感,共同构成对姐姐的绞杀。
本片涉及我一直关注的性骚扰议题。众所周知,在性骚扰案件中,证据难以获取。性骚扰行为因本身的隐蔽性、突发性使得案件很难留存证据,而有的受害人也缺乏案发后的证据收集意识,比如将对方发送的骚扰文字、图片删除,使得骚扰行为的存在无法被证实。此外,性骚扰行为往往发生在私密环境中,没有监控,也缺乏第三方见证,这增加了举证的难度。而性骚扰事件受害者自身存在道德压力,她们为避免尴尬与性羞辱而不敢对质。尤其在职场,受害者面对权力更高、资源更多的一方的性骚扰行为时,通常没有对此行为明确翻脸,导致受害者是否“反感”的主观意愿难以认定。
影片中,王菁菁在追问之路上获得了成功,这与现实中为数众多的受害者维权困境形成一种令人尴尬的错位。我们当然要对性骚扰大声说“不”,但是,将这样的要求施加给单独的女性个体是无力、虚伪的,我们应该用法律和制度保障女性权利,重建职场的性别文化,树立对女性的平等对待。在职场,女性需要的是平等。一些女性法学家认为,职场中的性骚扰不管是否得逞,都迫使女性再次通过他人的“性别凝视”而不是自己的眼光来看待自己,从而使她们千辛万苦争得的平等感烟消云散。这才是性骚扰的丑恶本质。
另外,除了片中体现的职场白领,工厂里的女工、服务业中的女性以及低收入人群,这些经济上最不稳定的女性群体才是最容易遭到性骚扰的群体,但社会对她们的关注少之又少。法治之光不应忽略这些失语的人群。
蒋海松:《毕正明的证明》让我印象深刻。这不是一个传统的警察卧底故事,更在法律与正义、个人与集体、犯罪与忏悔的多重张力中,探讨了正义的复杂性,但也昭示了混乱年代坚守“正道”的重要价值。
片中,从小立志成为警察的毕正明“残疾卧底”的独特设定让人深思。这不仅是戏剧创新的体现,打破了警察一贯高大全的人设,也有多重隐喻。正义需要克服多重障碍,甚至以“残缺”姿态融入黑暗,方能得以彰显,可见现实复杂性。
一些影视剧编得像网络“爽文”,主角光环所至,只需一通轻松操作,正义就轻易实现。但事实上,正义的实现是极其艰难的——如同《毕正明的证明》片名所喻,需要多重证明。毕正明需要向自己证明,一个身体残疾的人依然是合格、优秀的执法者。这触及了法律职业者内在的信念与身份认同问题。法律也需要对外的权威宣示,这是法律的证明。
片中呈现了反派的“荣门”的江湖规矩,这也是一种亚文化中的规则。比如,“大白桃”坚持“不偷老弱”,如果遇到不守规矩的同行,她会把钱还回去。但这种亚文化规则并不能替代法律,只是灰色地带中的隐性秩序,不能因此否定“荣门”犯罪本质。最终,“荣门”被铲除,法律力量以压倒性的姿态扫清江湖规矩,象征着在国家法治面前,任何凌驾或平行于法律的“江湖秩序”都不具有正当性。
张建伟:当代法律价值体现为秩序、自由、公平和效率等几个方面。法治题材电影作品和罪案片,主要基于秩序被打破(如刑事案件发生),国家专门机关或者作为被害者近亲属的个人等努力探寻真相,找出犯罪人并将其绳之以法,从而使被破坏的秩序得以修复。这类作品都会揭示一个基本道理,即犯罪行为一旦发生,无论罪犯如何掩盖,常常以失败告终,正义在绝大多数这类作品中都会实现,这是观众的期待(这些期待自会通过电影的理想结局得到满足),也是现实中大部分案件的实际情况。因此,法治题材电影和罪案片多了,会向社会持续传递一种信号,那就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这些作品,也体现了对证据的重视。现代法治中要追究犯罪,离不开证据的收集与应用,证据裁判原则是认定事实的一大圭臬。在法治题材电影作品和罪案片中,有不少收集和分析证据的场面,这对于提升社会的证据意识无疑是有积极意义的。
例如,2025年年末上映的法庭影片《控方证人》,讲述了英国刑事法庭审理一起谋杀案的精彩故事。片中包含丰富的英国法庭审判知识,犯罪嫌疑人的诉讼地位、辩护律师的作用、以证据建立案件事实真相并将其彻底颠覆的故事,都令人难忘。
剖析热门成因
主持人:近年来,法治题材电影成为热门。如何看待这一现象?
张建伟:大家喜欢悬疑类作品和紧张刺激的罪案故事。这类作品有着稳定的受众,他们数量庞大,可以成为票房的保证。这些电影之所以走红,还有一个大背景,即我国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国策下,社会的法治程度明显提高,现实中有许多法律现象和司法问题引发越来越多民众的关心。
在新的社会条件下,许多犯罪案件得到披露,一些新型领域中的犯罪和与法律有关的社会问题也得到不少关注和讨论。这些案件与问题,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存在紧密联系。这类影片据以改编的真实案件,本身就充满了戏剧的张力。将现实发生的一些真实案件编成影片,对于创作者来说,是一条捷径,这方面的司法资源是非常丰富的。
陈碧:近年来,确实有不少优秀的法治题材电影。在我看来,它们既是精彩的故事,又能满足观众对法律的理解和对正义的期待。
蒋海松:近些年,法治题材电影涌现,有助于法治建设深入推进。在普法宣传可以借用的诸多艺术形式中,电影艺术以其通俗性、普及性无疑拥有最大的影响力。通过影视作品,人们可以更语境化地考察抽象法律条文的社会环境,呈现法律与社会的互动,特别有助于弘扬法律价值,培育人文精神。
寄语未来创作
主持人:对未来的法治题材电影创作,你有怎样的期待?
张建伟:目前我国法治题材电影和罪案片已经形成了相当规模,其中有质量过硬的电影,也有不少作品质量有待提高。未来,我希望有更多、更好的法治题材作品不断丰富我们的视听,把观众吸引到电影院中来。更重要的是,满足观众娱乐心理的同时,借助这些影片潜移默化培育社会良好、深厚的法治基础。
陈碧:我希望未来的法治电影里,能够充分挖掘和体现人性的复杂,摆脱“完美受害人”和“纯粹恶人”的刻板设定,少一些“性别凝视”和“固定套路”。如果是讲述个案,不应停留在案件的真相和审判,更要挖掘案件背后的社会问题,给观众留下反思的空间。
蒋海松:我有四点具体期待。第一,法律知识普及要准确。由于把关不严,一些法律类影视剧存在大量的知识硬伤,形成了糟糕的错误引导。
第二,情节的处理上,要突出法律主题。现在一些影视剧完全偏离主题,变成了偶像剧、言情剧,这值得我们反思。
第三,要传达正确的法治观念。在许多影视剧作品中,法官、检察官都有非常正面的形象,但迄今为止,很少有作品展现律师的正面形象。我认为,这严重贬损了法律共同体的形象,应该说也是广受诟病的。
第四,我希望有更多的现实法治题材作品出现在银幕上。现实题材比艺术想象更具有震撼力。在我看来,韩国电影界值得我们学习。《辩护人》《熔炉》《素媛》等一批韩国电影反映了真实的法律斗争,甚至推动了法律改革。中国社会蕴含了丰厚的法律富矿,我们需要直面现实,为时代而歌,也要用作品反映真实的法律之痛,呈现法律艰难的进步。
编辑:武卓立